近日,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三4门科目考试的实施意见》。通知指出,2014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三年级科目设定为: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思想政治,考试细则和考务管理等相关事宜也已确定。
各科目考试满分均为120分
据悉,2014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、统一评卷,各区(县)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。2014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三年级科目设定为: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思想政治。
语文、数学、思想政治以书面笔试形式进行;外语含书面笔试(包括听力)和口语测试,口语测试单独组织。语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,其他科目书面笔试时间均为90分钟,外语口语测试时间为20分钟。
此外,各科目考试满分为120分。其中外语书面笔试(含听力)满分为100分,口语测试满分为20分。各科目书面笔试考试成绩分“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两类;“合格”成绩再分为A、B、C、D四个等第,A等约占20%,B等约占30%,C等约占25%;“不合格”以卷面成绩60分以下或者约占2%。
外语口语方面,外语口语测试成绩分“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两类;“合格”成绩再分A、B、C、D四个等第。按测评标准评定成绩。
无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
通知指出,具有上海市普通高中(含综合高中,下同)高三学籍的学生需参加2014年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和思想政治高中学业水平考试(以下简称“考试”),无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。报名参加2014年高考的社会考生可报名参加外语口语测试。
据了解,参加考试的学生通过其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,学生基本信息由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直接导出。学生完成报名后,取得报名号,报名号是考生在考试中唯一的身份识别号码,遵循“一人一号,多次使用,动态管理”的原则。
留级、复学在籍学生仍须参加相应年级科目考试
本市高三在籍学生中留级、复学(需为办理正式休学手续后复学,下同)的学生,未参加过所在年级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,均须参加相应年级相应科目考试。
符合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相关规定,由外省(或直辖市、自治区,下同)转入本市普通高中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,在外省市已参加过相应科目省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(或会考)的,可根据《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绩转入转出管理办法(试行稿)》(沪教考院中招〔2011〕9号),办理成绩转入认定手续。成绩一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认定后,学生不再参加本市相应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。
学生如要申请参加本市相应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,可向学籍所在学校申请报名和报考,其在外省参加的相应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(或会考)的成绩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不再予以认定。
据悉,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成绩单统一发放到各区(县),由各区(县)招生考试机构发放到学校及考生本人。
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三年级科目时间安排
考试日期 |
考试时间 |
年级 |
考试科目内容 |
1月4日(星期六) |
上午8:00起开考; 下午13:00起开考 |
高三 |
英语口语测试 |
1月5日(星期日) |
上午8:00起开考; 下午13:00起开考 |
高三 |
小语种口语测试 |
3月22日(星期六) |
9:00—11:00 |
高三 |
语文 |
13:30—15:00 |
高三 |
思想政治 |
|
3月23日(星期日) |
9:00—10:30 |
高三 |
数学 |
13:30—15:00 |
高三 |
外语 |